剑是一种平直、细长、带尖、两面有刃的短兵械。剑由矛头和比首演进而成,随着历史的发展,剑的形制也发生了逐步的变化。
西周时,已有形制还不完备的青铜短剑。那时的剑长仅24一40厘米,呈扁平双刃形或矛头形。茎极短,茎端有孔,用以穿绳。春秋时,随铁制剑的出现,剑身逐渐加长,中央凸出为“脊”,茎亦随之加长演进为“柄”,刃与柄的连接处加宽成“格”。战国后,普遍使用长剑,最长的达1.4米。汉以后,剑的格、柄、首的外部都以木片或铜片夹持加大、加宽。此后,刀逐渐代替了剑在军阵中的格杀作用,剑的军事价值逐渐衰退,剑身又逐渐变短了些。剑在古代,除了作为格杀的兵器、锻炼武艺的器械,还有多种用途。
其一,剑被作为权力和地位的象征。例如皇帝授给亲信大臣的“尚方剑”,具有“先斩后奏”的生杀大权。
其二,剑被僧、道作为法器,说剑能“隐身”“降妖”“杀魔”,“于千里外取人首级”。
其三,剑被作为礼仪中显示地位等级的标志。古籍中记有严格的佩剑制度,如佩剑人的年龄不同,地位不同,装饰剑的金属或玉石等也不同。
其四,剑被作为一种风雅佩饰,文人学士佩之以示高雅不俗。
现代武术运动中的剑,基本承袭旧制,但剑身变薄,且不开锋刃,剑的长度以练习者直臂垂肘反手持剑时,剑尖不低于耳上端为准。《武术竞赛规则》(1986年版)还要求成年组男子剑重(包括剑穗)不轻于0.6公斤,成年组女子剑重不轻于0.5公斤,少年儿童则不受限制。
剑各部位名称
剑各部位包括:
1.剑身:剑有刃锋的部分。
2.剑尖:剑身梢端尖锐之点。
3.剑锋:与剑尖相连的菱形刃。
4.剑末:剑身的梢端、剑尖和剑锋的合称。
5.剑脊:剑身中央凸起部。
6.剑刃:剑身锐利的两侧,也称“锷”“腊”。
7.剑格:剑身与握柄间的突出部分,也称“护手”“剑盘”。
8.剑柄:手握部分,古称“剑茎”,也称“剑把”。
9.剑首:剑茎底端的突出部分,也称“柄头”“剑镡”“剑墩”。
10.剑鞘:装剑的硬套,也称“剑套”“剑匣”“剑库”。
11.剑穗:系于剑首的丝穗,也称“剑袍”。
附:《剑各部位名称图》。